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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盟市卫生局,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,包钢卫生处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:
为贯彻落实卫生部46号令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》、卫生部55号令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》,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,提高全区放射工作水平,规范放射卫生检测、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。卫生厅决定于2009年7月1日举办全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资质培训班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1.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》;
2.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》;
3.普通x线诊断机机房防护监测;
4.普通x线诊断机应用质量检测;
5.普通x线诊断机、CT机机房放射卫生评价;
6.实习。
二、培训人员
各盟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。
三、培训地点及时间
培训地点:呼和浩特市金桥大酒店
培训时间: 2009年7月1日~4日
四、其他事宜
1.培训班委托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;
2.参会人员请在6月26日之前,将回执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防护科。
联 系 人:王成国
联系电话:0471—5984926、5984906(传真)
电子信箱:wangcgcdc@163.com
附件:全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资质培训班回执
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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